其他障礙 Others
大專校院特教鑑定證明
指在學習與生活有顯著困難,且其障礙類別無法歸類於第三條至第十三條類別者。
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
1. ICF第1類(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、心智功能損傷)
2. ICF第2類(眼、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損傷)
3. ICF第3類(涉及聲音和言語構造及其功能損傷)
4. ICF第4類(循環、造血、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損傷)
5. ICF第5類(消化、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構造及其功能損傷)
6. ICF第6類(泌尿與生殖系統構造及其功能損傷)
7. ICF第7類(神經、肌肉、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損傷)
8. ICF第8類(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損傷)
9. 心臟病、顏面損傷、染色體異常、先天代謝異常、其他先天缺陷
參考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