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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諮輔中心資源教室】「文藻外語大學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設置辦法」修訂公告

發布日期 2024-07-18 12:05:00

主旨:「文藻外語大學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設置辦法」修訂公告

說明

「文藻外語大學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設置辦法」業11372第六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,其中有關申請條件之修正重點摘錄如下:

一、每學期修習學分數應至少十學分

二、不分障礙類別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六十五分以上者,得提出成績優良獎學金申請。

三、同一學制,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較前二學期進步者,得提出成績進步獎學金申請。

四、延修期間取得之成績,不得提出。

五、「前一學期參加資源教室辦理之活動至少兩場,始得提出申請」一項,得於核定實施後次學期(113-2開學)之獎學金申請作業時實施。

也就是說,113學年度起,每人每學期至少須參加二場次資源教室辦理的活動,為未來獎學金申請要件之一。

諮商與輔導中心 資源教室 敬啟113.07.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