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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諮輔中心資源教室】教育部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申請 每年8月1日至9月25日止 逾期不受理申請

發布日期 2024-07-31 09:30:00

教育部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開始申請

教育部「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」開始受理申請,凡是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務必於113年8月1日至9月25日前將相關申請資料繳回資源教室給林亭妤老師,逾期不予受理

★依教育部規定於每年1月1日至31日報部申請,4月至5月間由教育部撥款到校,之後須經校內程序,完成審查與核銷後,才能匯款至學生帳戶,所需時程超過半年,請耐心等待

 

★舊制學生【110學年度(含)前入學學生】

適用法規

110學年度(含)前入學學生適用「107年07月10日 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

 

申請類別【請擇一申請】

  • 獎學金
  1. 凡上學年(112學年度)上、下學期之平均成績達80分。
  2. 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者。
  3. 餘詳見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。
  • 補助金
  1. 凡上學年(112學年度)上、下學期之平均成績達70-79.99分。
  2. 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者。
  3. 餘詳見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。

 

★檢附資料【缺一不可,請注意!!】

  1. 申請表:請記得在「申請人」一欄上簽名,並請導師簽名。(畢業生請由系主任簽名)
  2. 在校生請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/畢業生請交畢業證書影本
  3. 鑑輔會鑑定證明書影本
  4.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。(沒有就不用附)
  5. 112學年度上、下學期成績單 或 歷年成績單
  6. 本學年度學生資料更新表。
  7. 請至校務資訊系統更新個人銀行帳戶資料。

 

 

★新制學生【111學年度後入學學生】

適用法規

  1. 111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「111年06月02日 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
  2. 文藻外語大學申請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作業要點

申請期間為每年八月一日至九月二十五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申請類別【請擇一申請】

  • 獎學金
  1. 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。
  2. 班排名前百分之五十。但就讀研究所者,得不受班排名限制。
  3. 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。
  4. 餘詳見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。
  • 補助金
  1. 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而班排名未達前百分之五十,或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。
  2. 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。
  3. 餘詳見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。

 

★檢附資料【缺一不可,請注意!!】

  1. 申請表:請在「申請人」一欄上簽名,並請導師簽名。(畢業生請由系主任簽名)
  2. 在校生請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/畢業生請交畢業證書影本
  3. 鑑輔會鑑定證明書影本
  4.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。(沒有就不用附)
  5. 112學年度上學期下學期成績單(各一張)。(皆需有班排名)
  6. 本學年度學生資料更新表。
  7. 請至校務資訊系統更新個人銀行帳戶資料。

 

★重要提醒

★依教育部規定於每年1月1日至31日報部申請,4月至5月間由教育部撥款到校,之後須經校內程序,完成審查與核銷後,才能匯款至學生帳戶,所需時程超過半年,請耐心等待

★依據「文藻外語大學申請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作業要點」第六條:訂定「符合申請要件並實際提出申請之人數如超過補助名額時,優先順序之規定」,優先順序如下:

  • 依前一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。
  • 依前一學年度之操行成績平均。
  • 依前一學年下學期成績單之班排名。
  • 依前一學年上學期成績單之班排名。
  • 依特殊身分排序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、領有政府核發證明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。

 

若有任何疑問,請參考法規或詢問諮商與輔導中心資源教室林亭妤老師(分機2281)(99677@mail.wzu.edu.tw),感謝您的配合!